第一百一十章 律師的力量
我不知道二叔究竟打算怎麼找證據,隻知道在警局呆了二十多小時後,那位律師回來了。
他帶來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,問我先聽哪個?
我說,如果好消息是能出去了,那就先聽好的。
如果不是,那就都不聽。
律師呵呵笑了一聲,說:“你這脾氣,和沈先生挺像的,不虧是叔侄倆。
跟你直說吧,好消息是,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你,我已經幫你辦理了保釋手續,馬上就可以離開了。
”
我精神一振,問:“那壞消息呢?
”
律師說:“壞消息是,根據法醫的初步鑒定,那個女孩的死亡時間,與你進入房間的時間基本溫和。
并且,警察在你的宿舍裡,搜到了一包迷幻藥,經過鑒定,這包藥裡,含有大量的東莨菪堿成份。
因此,你的嫌疑很大,大到即便通過各種手段辦理了保釋,依然要時刻處于警方監視範圍内。
并且,你必須呆在他們規定的活動範圍内,沒有允許,不得擅自離開,也不可以随意進行任何可能被懷疑有危險性的活動!
”
“不可能!
”我驚呼一聲,說:“宿舍裡怎麼可能有那東西?
我不知道!
”
律師說:“我相信你不知道,但警察不是我,也不是沈先生。
他們想破案,所以隻會相信自己找到的線索。
就目前來看,你身上的嫌疑其實已經足夠下發批捕令,好在我認識一位公安廳的領導,通過他施加一些壓力,暫時搞定了這件事。
但是,我們必須尋找到足夠的線索,才能徹底洗清你的嫌疑。
因為被害人的父親,也正在四處活動,強烈要求正式拘捕你。
現在我們就是在搶時間,看誰能先找到有用的東西。
”
我忽然想到了一些東西,便說:“當時我和學姐一起出校門的時候,應該被監控錄了下來,仔細找找的話,也許還能找到人證!
”
律師說:“沒用的,那些隻能證明她和你一起離開學校,并不能證明迷幻藥是什麼時候下的。
再說了,我們的供詞裡,叙述的是你并不知道她什麼時候來到這個房間。
所以你說的證據,反而是最不利的。
我已經讓你二叔通過某些特殊方法,把這些證據消滅了。
”
我一陣頹然,如果律師說的是真話,那說明隐藏在暗處的人,抱着不把我徹底坑死不能算拉倒的想法。
那包迷幻藥,不用想也知道,是故意栽贓陷害。
想了想,我問:“這麼長時間,二叔沒有查到什麼?
”
律師搖搖頭,面色凝重的說:“對方手段非常隐秘,沒有留下任何線索。
沈先生告訴我,唯一可以追查的,就是曼陀羅花。
這種植物含毒,一般人不會種植,更不懂怎麼使用。
如果能找到與之有關的線索,就可以順藤摸瓜,找到元兇。
當然了,這件事是對我們個人很重要,對整個案件來說,幫助并不大。
因為就算我們把人抓來,警察也不一定會相信這是兇手。
我把你從警局弄出來,就是為了配合我去做一些事情。
”
我看着他,問:“什麼事情?
”
律師站起來,說:“等出去後,再詳細告訴你。
”
不多時,警察過來通知我,可以出去了。
隻是如律師所言,他們派了兩個警察對我保持二十四小時嚴密監視,并警告不準離開本市,否則将直接抓捕。
坐在律師的車上,我忍不住問他:“現在到底要做什麼?
”
律師說:“到目前為止,我有兩個對你有利的證據。
第一,被打開的窗戶上,有那個女同學的指紋。
從這點來說,可以看作是她先進入房間,或者說,她也應該是嫌疑人之一。
”
我心裡一動,雖然這不是真相,但從情理上而言,這樣說也有道理。
律師又繼續說:“第二,被害人死在卧室裡,但房間内沒有你留下的任何蹤迹。
換句話說,你從未進過那個房間,自然不可能憑空殺人。
”
我激動的說:“對對,我沒進去過,肯定不會有線索的!
你真的很厲害,我怎麼沒想到這兩件事!
”
律師呵呵笑了聲,又接着說:“但有利歸有利,這還不夠。
最主要,是你的殺人動機。
如果這一條被推翻,那警察找到再多證據,也隻是臆測,不被法律承認的。
”
我納悶的問他:“殺人動機怎麼推翻?
他們說的很對啊,我和餘,餘什麼來着……”
“餘文林。
”律師提醒說。
“哦對,我和餘文林确實有過争執,而且也在别墅裡發生過争鬥。
”我說:“從這點說,殺人動機是存在的,不太好推翻吧。
”
“所以才需要你配合啊。
”律師說:“别墅裡的事情,我大緻聽沈先生說過。
你首先要找到那位曾險些被侵犯的秦小姐,請她出來作證,證明你當時進入别墅,是見義勇為。
另外和你的兩名室友,一起去醫院做個鑒定。
他們必須承認,曾在餘文林死亡的當晚,與你發生争執,并産生誤傷。
之後,沈先生帶你去醫院治傷。
我要拿到醫院的檔案報告,并調取當日的監控,證明你沒有作案時間。
沒有作案時間,那麼殺人動機也就不存在了,這是一種從側面推翻的方法,雖然麻煩,但很實用。
”
“可是,這些你一個人也能做啊,為什麼還要我出來?
”我納悶的問。
律師笑了笑,說:“因為我需要當事人的高度配合,這是一個理由,難道,你就那麼喜歡呆在裡面?
”
我恍然大悟,暗罵自己一聲蠢豬。
不得不說,與這位大律師在一起,好像就沒什麼事情是無法解決的。
他腦子裡裝了太多的東西,警察那一整套嚴密的推斷,被他三下五除二砍的支離破碎,潰不成軍。
完全可以想象,當律師展示他的所有調查結果時,警察們臉上的表情,會是如何精彩。
幾分鐘後,律師把車子停在一家酒店門前。
他帶着我上了樓,打開其中一個房間,讓我進去休息。
我看到,裡面坐着一名黑衣男子,律師介紹說,那是二叔留下保護我的阿贊師父。
我連忙沖其行禮,阿贊很有禮貌的對我點點頭,用泰語問候了幾句。
我不太懂泰語,隻好硬着頭皮回一句:“薩瓦迪卡!
”
律師要去調查取證,他讓我提前給幾個同學打電話通知,以免到時候耽誤時間。
我點頭答應,不等他離開,就分别給秦學姐,胡小藝還有梁習打了電話。
得知我需要人作證,他們都毫不猶豫的答應了。
雖然這是很正常的事情,但心裡依然覺得挺感動。
幾個人擔憂的問,出什麼事了,怎麼還得作證?
我沒和他們說有人死了,怕會吓到,便說等律師到了,他會和你們說。
相信以那位律師的水平,應該可以輕松哄好這幾個單純的學生。
之後,我又給二叔打了電話,問他是否查出什麼來了?
二叔可能很不高興,在電話裡指天罵地,說:“這個雜碎太能躲了,留下的蹤迹少之又少。
不過可以肯定的是,這個人就藏在你們學校,不知是老師還是學生。
你确定自己除了那個小王八犢子外,沒再得罪過别人?
”
我問他,兩百塊的佛牌,賣出八百的高價,算不算得罪人?
二叔連忙說:“當然算,你這簡直就是詐騙,快告訴我是誰!
”
我把當初幾個學長争風吃醋,把秦學姐的佛牌花高價買走的事情說了一遍。
二叔聽過後,沉默數秒,然後說:“你小子沒事别給我打電話,浪費話費!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