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七章 冤大頭
“總體設計是由我來完成,但細節設計還有團隊完成。
”
“當時我并沒有參與到最後,那麼應該可以看到最後送報的設計師不是我。
”
我實話實說,可三個警察都面露難色。
“你不知道合作的供料商和施工公司嗎?
”
馬芳芳好奇地看着我。
我再次搖頭,“項目我沒有跟進。
”
“當時裴氏跟進了幾個大項目的施工,我作為總監是需要到現場的。
”
“這種小項目一般都是給手底下人去做。
”
“哼,人出國了,你怎麼說都行。
”
另一個不怎麼說話的警察似乎對我很有敵意,說話也帶刺。
馬芳芳馬上瞪了他一眼,他這才閉嘴。
“江欣,這是三年前的項目了,你要不要好好想一想?
”
“你敢決定這個項目不是你最後簽字,也不是你跟進的?
”
“嗯,肯定。
”
我沒什麼表情地看着幾個人,然後奇怪地問道:“你們可以去查項目書。
”
“每一個項目的文件應該都有負責人簽字,就算有我的名字,我也隻簽字了基礎設計提交部分。
”
我覺得警察完全沒理由找到我,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是主要負責人。
馬芳芳看了看旁邊的警察,看到對方點頭,這才拿出手機翻到照片。
“江欣,項目出事我們肯定要檢查裴氏的文件,上面都是你的簽字。
”
“舉報人把文件照片都發給了警方,可以确定項目就是你負責的。
”
我拿過手機,看着文件上熟悉的字體蹙眉。
“沒有PS痕迹?
有沒有可能是假的?
”
“目前還不能肯定,其他同事已經去裴氏了,我們過來先找你了解情況。
”
馬芳芳收回手機,然後意味深長地看着我。
“江欣,你聽我說,一定要把你知道的一五一十說清楚,哪怕是你負責,也不要推脫。
”
“大樓現在還沒有人入住,如果有人進去再出事......”
那就是惹上人命官司,誰負責誰就要坐牢。
我深吸一口氣,對着她笑了笑。
“小馬警官,你認識我的時候,我二次癌症複發剛完成手術。
”
“手術前半年左右的時間,公司的項目我就已經不負責了。
”
“手術之後,這個項目也并不在我手裡,而且前後應該有大半年的時間我都不負責公司業務。
”
聽我這麼說,馬芳芳點點頭。
“對,确實是這樣。
”
“她那時候命都快沒了,怎麼可能工作?
”
“小馬,注意言辭。
”
有點仇視我的警察開口提醒她。
很顯然,她對我的信任其他同事有些不高興。
他又看向我,“你能提供你的醫療記錄,住院時間,或者是手術記錄嗎?
”
“可以,醫院系統現在都是有記錄的,我可以馬上調出來。
”
盛文禮在一旁不鹹不淡地說道。
他冷漠的目光掃了一圈警察,然後悠悠問道:“我想問一下,舉報人信息你們查了嗎?
總不好讓江欣陷入自證清白的怪圈吧?
”
“還是說,有人知道她會三次複發癌症,命不久矣,所以讓她當這個冤大頭。
”
“而警察同志也相信一個手裡有錢又有絕症且未在現場的非負責人,應該對此事負責?
”